【不文明现象曝光台⑭】
2022-07-17 16:15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| 编辑:彭雅婷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113

为推进我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,遏制影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发生,营造优美、整洁、文明的市容环境,特设《不文明行为曝光台》,西洞庭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曝光城区不文明行为,督促引导广大居民告别陋习,争做文明西洞庭人。

  1

时间:2022年7月17日16时05分

地点:泓利商务酒店

不文明行为:占道经营

  2

时间:2022年7月17日9时

地点:津市路

不文明行为:占道经营

  3

时间:2022年7月17日15时54分

地点:农业银行前

不文明行文:非机动车乱停放

  4

时间:2022年7月17日15时55分

地点:津市路移动前

不文明行为:非机动车乱停放

  5

时间:2022年7月17日16时02分

地点:常德路雅迪电动车前

不文明行为:非机动车乱停放

  6

时间:2022年7月15日16时03分

地点:圣象地板

不文明行文:机动车绿化带违停

  7

时间:2022年7月17日16时02分

地点:广益路与迎风大道交叉口

不文明行为:机动车绿化带违停

  8

时间:2022年7月17日15时58分

地点:龙泉街

不文明行为:机动车人行道违停


普法时刻


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、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: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上建设建(构)筑物、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;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、经营和作业。在店外堆物、经营、作业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《湖南省实施<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>》第十四条、第三十条相关规定: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,应当保持外型整洁、美观,禁止乱停、乱放。乱停、乱放交通运输工具,影响城市市容的,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
责编:彭雅婷

来源:区综合行政执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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